>[info]## 7.3 立体交叉
**7.3.1** 立体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直行及转向(主要是左转)车流行驶特征、非机动车对机动车干扰等分类,主要类型及交通流行驶特征宜符合表7.3.1 的规定,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 A 类:枢纽立交
立 A1 类:主要形式为全定向、喇叭形、组合式全互通立交;
立 A2 类:主要形式为喇叭形、苜蓿叶型、半定向、定向或半定向组合的全互通立交。
2. 立 B 类:一般立交
主要形式为喇叭形、苜蓿叶型、苜蓿叶型立交、环形、菱形、迂回式、组合式全互通或半互通立交。
3. 立 C 类:分离式立交。
>[warning]**表7.3.1 立体交叉口类型及交通流行驶特征**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10" width="100%">
<tr>
<td>立体交叉口类型</td>
<td>主路直行车流行驶特征</td>
<td>转向车流行驶特征</td>
<td>非机动车及行人干扰情况</td>
</tr>
<tr>
<td>立A类(枢纽立交)</td>
<td>连续快速行驶</td>
<td>较少交织、无平面交叉</td>
<td>机非分行,无干扰</td>
</tr>
<tr>
<td>立B类(一般立交)</td>
<td>主要道路连续快速行驶,次要道路存在交织或平面交叉</td>
<td>部分转向交通存在交织或平面交叉</td>
<td>主要道路机非分行,无干扰;次要道路机非混行,有干扰</td>
</tr>
<tr>
<td>立C类(分离式立交)</td>
<td>连续行驶</td>
<td>不提供转向功能</td>
<td>—</td>
</tr>
</table>
**7.3.2** 立交类型选择应根据交叉口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作用、相交道路的等级,并应结合交通需求和控制条件确定,并应符合表 7.3.2 的规定。
>[warning]**表7.3.2 立体交叉选型**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10" width="100%">
<tr>
<td rowspan="2">立体交叉口类型</td>
<td colspan="2">选型</td>
</tr>
<tr>
<td>推荐形式</td>
<td>可选形式</td>
</tr>
<tr>
<td>快速路—快速路</td>
<td>立A1类</td>
<td>—</td>
</tr>
<tr>
<td>快速路—主干路</td>
<td>立B类</td>
<td>立A2类、立C类</td>
</tr>
<tr>
<td>快速路—次干路</td>
<td>立C类</td>
<td>立B类</td>
</tr>
<tr>
<td>快速路—支路</td>
<td>—</td>
<td>立C类</td>
</tr>
<tr>
<td>主干路—主干路</td>
<td>—</td>
<td>立B类</td>
</tr>
</table>
*注:
当城市道路与公路相交时,高速公路按快速路、一级公路按主干路、二级和三级公路按次干路、四级公路按支路,确定与公路相交的城市道路交叉口类型。*
**7.3.3** 立交范围内快速路主路基本车道数应与路段基本车道数连续一致,匝道车道数应根据匝道交通量确定,进出口前后应保持主路车道数平衡,不能保证时应在主路车道右侧设置辅助车道。
**7.3.4** 立交范围内主线横断面车行道布置宜与主线路段相同。当设集散车道时,集散车道应布置在主线机动车道右侧,其间宜设分车带。主线变速车道路段的横断面应根据变速车道平面设计形式确定。
**7.3.5** 立交主线平面线形标准不应低于路段标准,在进出立交的主线路段,其行车视距宜大于或等于 1.25 倍的停车视距。
**7.3.6** 立交匝道出入口处,应设置变速车道。变速车道分直接式与平行式两种,减速车道宜采用直接式,加速车道宜采用平行式。
**7.3.7** 立交出入口间距应能保证主路交通不受分合流交通的干扰,并应为分合流交通加减速及转换车道提供安全可靠的条件。立交出入口间距不足时,应设置集散车道。
**7.3.8** 设有辅路系统的道路相交,当交叉口设置为枢纽立交时,立交区应设置与主路分行的辅路系统;当交叉口设置为具有明显集散作用的一般立交时,其辅路系统可与匝道布置结合考虑。
**7.3.9** 立交范围内非机动车系统应连续,可采用机非混行或机非分行的形式。
**7.3.10** 立交范围内人行系统应满足人行道最小宽度要求,并应布设无障碍设施。
**7.3.11** 立交范围内公交车站的设置应与路段综合考虑,并应设置为港湾式。
- 说明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3.1 道路分级
- 3.2 设计速度
- 3.3 设计车辆
- 3.4 道路建筑限界
- 3.5 设计年限
- 3.6 荷载标准
- 3.7 防灾标准
- 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 4.1 一般规定
- 4.2 快速路
- 4.3 其他等级道路
- 4.4 自行车道
- 4.5 人行设施
- 5 横断面
- 5.1 一般规定
- 5.2 横断面布置
-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 5.4 路拱与横坡
- 5.5 缘石
- 6 平面和纵断面
- 6.1 一般规定
- 6.2 平面设计
- 6.3 纵断面设计
- 6.4 线形组合设计
- 7 道路与道路交叉
- 7.1 一般规定
- 7.2 平面交叉
- 7.3 立体交叉
- 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
- 8.1 一般规定
- 8.2 立体交叉
- 8.3 平面交叉
- 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
- 9.1 一般规定
- 9.2 行人交通
- 9.3 非机动车交通
- 10 公共交通设施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 10.3 公共交通车站
- 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公共停车场
- 11.3 城市广场
- 12 路基和路面
- 12.1 一般规定
- 12.2 路基
- 12.3 路面
- 12.4 旧路面补强和改建
- 13 桥梁和隧道
- 13.1 一般规定
- 13.2 桥梁
- 13.3 隧道
- 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
- 14.1 一般规定
- 14.2 交通安全设施
- 14.3 交通管理设施
- 14.4 配套管网
- 15 管线、排水和照明
- 15.1 一般规定
- 15.2 管线
- 15.3 排水
- 15.4 照明
- 16 绿化和景观
- 16.1 一般规定
- 16.2 绿化
- 16.3 景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