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主要谈的是博弈论中的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基本上也是完全信息下的静态博弈。本篇主要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以及该类型博弈的典型应用——拍卖,计算广告中广告位大多是通过拍卖的形式进行的,对该类博弈的研究是机制设计的重要基础。
> 不完全信息博弈与贝叶斯纳什均衡
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参与者不完全知道其他参与者的某些特征,如他们的盈利,策略行为和价值等。在不完全信息博弈中,参与者往往需要对其他参与者的策略行为做出概率上的猜测,在此基础上达到的纳什均衡称之为贝叶斯纳什均衡。
> 机制设计
在前面介绍博弈都是在给定规则下,去推断参与者可能的策略。机制设计则是后退一步,是为了达到某种理想的目的,设计相应的博弈规则(机制)。机制设计的要点是参与人按照设计号的博弈规则,以自身的兴趣执行策略,达到设计者期望的最好均衡。
在机制设计中,参与者群体是已知的,机制设计者确定参与者适用的选择和他们的选择所产生的结果。显而易见,不能设计没人想参与的机制,并且机制要有通情达理的预期。机制设计者的命运和参与者是紧密相连的,一个最好的机制,它的均衡拥有从设计者观点来看,是最好的结局。
在计算广告中,拥有广告位资源的媒体方是机制设计者,而广告主则是博弈的参与者。媒体方要设计出对于自身来说,最好的机制,参与方也能情愿参与其中,说简单点就是广告位按照什么规则分配广告位和收费。
对于媒体方来说,如果它知道广告位(或者关键词)的价值,可以采取定价的方法进行售卖(一种机制),比如横幅广告,部分品牌广告(其实这个价值也是和广告主商量确定的)。大多数情况下,媒体方不确切知道自身的广告位(或者关键词)的价值,因此需要设计一种机制能够发现其广告位的价值,达到利益的最大化或者社会效率的最优。拍卖就是一种价值发现的机制,也顺其自然成为广告位或者关键词售卖的主要形式。
在这里多扯一句,不仅仅广告位等商业产品,任何涉及收费的商品或者服务,均面临机制设计问题。一些产品和服务可能由经济学中的市场供需决定价格大小,一些产品和服务对于不同的消费者会有不同的溢价能力,直接决定这企业的收益和发展。NB的人不是天天在那苦逼敲代码的人,而是设计机制,指定规则和标准的人,哈哈。
有兴趣可以看看俞军访谈论,看看
http://tech.sina.com.cn/i/2017-08-24/doc-ifykcypq5451978.shtml
参考资料:
《策略与博弈——理论与实践》,杜塔
- 前言
- 互联网广告简介
- 互联网广告商业模式
- 广告检索与转化
- 营销漏斗
- 变现指标体系
- 广告产品
- 广告圈闲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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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算法工程师区别
- 知识体系构建
- 增加收入的十八般武艺
- 互联网产品变现
- 用户受益商业变现
- 触发定向粗排
- 关键词触发
- 无关键词触发
- 粗排序
- 机制设计
- 博弈论基础
- 不完全信息博弈与拍卖
- 拍卖理论基础
- 基础知识
- 单物品拍卖与私人价值模型
- 报价策略与均衡分析
- 保留价
- 机制设计与关键词拍卖基础
- 基础知识
- GSP均衡分析
- 最优拍卖机制
- VCG机制
- 从GSP机制到VCG机制
- 关键词拍卖的机制设计
- 机制演变与收入优化
- 保留价与门槛设计
- 机制表达与出价溢价
- 客户ROI优化
- 用户体验优化
- 拍卖框架设计
- 预算消费控制
- 模型预估
- 数据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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