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能概述(区县级适用)】
1.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 凭证。其适用范围是:
(1)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 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2)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 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3)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2.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税收票证需要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税款经核实确已缴纳入库或从国库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提供原完税税收票证复印件。 3.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为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缴纳情况后,应当为纳税人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对于税款所属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的个人所得 税,以及除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种,纳税人申请开具特定期间完税情况的,税务机关为其提 供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就税款所属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含) 以后缴(退)税情况申请开具证明的,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 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55 号) 为其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4.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款,已经入库或退库的,可以开具完税证明。
5.对于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征缴方式采取预缴税款方式的,主管税务机关向证券 机构开具纸质缴款书或以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将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缴入国 库的同时,根据《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为纳税人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 式)》或《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作为纳税人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6.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应当在证券公司给参与集中交易 的投资者开具的“成交过户交割凭单”(以下简称交割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公司给办理 非集中交易过户登记的投资者开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中注明应予扣收税 款的计税金额、税率和扣收税款的金额,交割单、确认书应加盖开具单位的相关业务章戳。已注 明扣收税款信息的交割单、确认书可以作为纳税人已完税的证明。 纳税人需要另外再开具正式完税凭证的,可以凭交割单或确认书,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纳 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向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开具《税收 完税证明》。为保证纳税人依法取得正式完税凭证,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将扣 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明细信息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7.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在完成税款缴纳后,申请换开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缴纳情况 后,为纳税人汇总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允许换开的次数,按现行票证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税收完税证明用于环境保护税完税情况的证明时,对同一类别的应税污染物、同一税款所属 期、同一入(退)库时间的税款,进行汇总合计开具。同一类别的应税污染物指:大气污染物、 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
#### 【操作流程】
登录→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

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立即办理

输入相应的时间→查询→开具→打印



- 第一章 概述
- 第二章 主界面介绍
- 一、登录前主界面介绍
- 二、登录后主界面介绍
- 一、事项办理区
- 二、消息区
- 三、功能区
- 第三章 系统注册及登录方式
- 一、新户登记
- 二、用户登录
- 一、企业账号登录
- 二、自然人登录
- 三、找回密码
- 第四章 办税中心
- 一、综合信息报告
- 一、身份信息报告
- (一)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 (二)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 (三)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 (四)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 (五)变更税务登记(非“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纳税人)
- (六)办税人员信息调整
- 二、资格信息报告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二)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 (三)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
- (四)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 (五)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 三、制度信息报告
- (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 (二)网签三方协议
- (三)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 四、税源信息报告
- (一)环境保护税源信息采集
- (二)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 (三)不动产项目报告
- (四)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 (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 (六)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 (七)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 (八)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
- (九)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 (十)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 (十一)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 五、状态信息报告
- (一)注销税务登记
- (二)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 (三)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 (四)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 (五)停业登记
- (六)合并分立报告
- (七)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 (八)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 六、特定涉税信息报告
- (一)车辆生产企业报告
- (二)税务证件增补发
- (三)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 (四)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
- 二、发票使用
- 一、发票票种核定
- 二、发票领用
- 三、发票代开
- (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四、发票验旧缴销
- (一)发票验(交)旧
- (二)发票缴销
- 三、税费申报及缴纳
-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 (一)增值税预缴申报
-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 (三)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
-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 (五)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 (六)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 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 (一)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二)消费税-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三)消费税-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四)消费税-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批发)
- (五)消费税-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六)消费税-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三、附加税费申报
- 四、企业所得税申报
- (一)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 (二)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 (三)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 (四)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 (五)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 (六)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 (七)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 五、其他申报
- (一)房产税申报
- (二)车购税申报
- (三)环保税申报
- 1、环保税一般申报
- 2、环境保护税抽样测算及简易申报
-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 (五)土地增值税申报
- 1、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 2、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
- 3、其他情况土地增值税申报
- 4、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 (六)印花税申报
- (七)车船税申报
- (八)资源税申报
- (九)契税申报
- (十)耕地占用税申报
- (十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 (十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 六、综合申报
- (一)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 (二)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
- (三)委托代征报告
- 七、申报更正
- 八、申报作废
- 九、财务报表数据转换
- 十、财务报表报送
- (一)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准则)
- (二)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小企业会计准则)
- (三)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
- (四)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五)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民间非营利组织)
- 十一、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 (一)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 (二)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 (三)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信息采集
- (四)欠税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
- 十二、税费缴纳
- 十三、逾期申报
- 四、税收减免
- 一、税收减免备案
- (一)税种减税备案
- (二)税种免税备案
- 二、税收减免核准
- 五、证明开具
- 一、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 二、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 三、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
- 四、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 六、税务行政许可
- 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 二、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
- 三、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
- 四、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七、核定管理
- 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 八、一般退(抵)税管理
- 一、误收多缴退抵税
- 二、入库减免退抵税
- 三、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 四、车船税退抵税
- 五、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 九、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
- 一、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
- 二、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
- 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 一、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 (一)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
- (二)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变更及终止
- (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 第五章 个性化办税
- 一、套餐及组合业务
- 一、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
- 二、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
-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
- 四、发票套餐
- 五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
- 二、实名信息采集
- 三、纳税信用
- 一、纳税信用补评
- 二、纳税信用复评
- 四、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
- 第六章 查询中心
- 一、办税进度查询
- 二、发票信息查询
- 三、申报信息查询
- 四、缴款信息查询
- 五、欠税信息查询
- 六、优惠信息查询
- 七、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
- 八、证明信息查询
- 九、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
- 十、违法违章信息查询
- 十一、涉税中介机构信息查询
- 第七章 互动中心
- 一、消息互动
- 一、我的消息及待办
- 二、预约办税
- 三、在线交互
- 四、纳税人调查
- 五、办税评价
- 六、纳税人需求
- 二、权益保护
- 第八章 公众服务
- 一、通知公告
- 二、咨询辅导
- 三、税收政策及解读
- 四、办税指南细目
- 五、公众查询
- 第九章 电子税务局移动APP
- 一、安装环境要求
- 二、车辆购置税申报
- 三、个体工商户简易申报
- 四、验旧发票
- 五、发票领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