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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概述(区县级适用)】 通用申报是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业务,提高征收单位的办公效率, 综合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及相关规费申报的基本元素而设计的一项申报业务,纳 税人可以通过一张通用申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 1.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万元(含 3 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9 万元(含 9 万元)的缴纳义务 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10 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0 万元) 的缴纳义务人。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个人出租房产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个人出租房 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 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免 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其他个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3.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按月 3 万元(按季纳税 9 万元),调整为按月 10 万元(按季纳税 30 万元),“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 无形资产”列销售额不再分别计算,以合计数来确定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 10 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 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 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可以叠加享受以前出台的优惠政策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 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在计算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之后叠加。 4.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 号)附件 1 中所列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预征 1%增值税所应缴纳的城市 维护建设税,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按季向北京市税务局缴纳。 5.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 【操作流程】 登录→电子税务局 ![](https://img.kancloud.cn/3d/5d/3d5d9c6f27d3c78bf475523a180caa7f_553x262.png)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https://img.kancloud.cn/af/67/af676b9a5ed01e0bc39df6760f8f8b46_1882x913.png) 其他申报→通用申报→填写申报表→下一步→保存→申报→申报成功 ![](https://img.kancloud.cn/4f/fb/4ffb0dbba58d53f323338d263ce80857_1862x832.png) ![](https://img.kancloud.cn/ed/87/ed8769ff106dc184fcd9bb1afdfe9eab_1855x695.png) ![](https://img.kancloud.cn/df/ce/dfcedddb12f193b69516079a1e83b682_974x645.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