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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商家无法提供发票,如何申请结算?** ——若服务商是自然人,我方将根据中国税法和相关规定,计算并代扣增值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具体详见“开放平台业务协作费开票规范细则”第一款第7条。 发送邮件到 fanyong@alipay.com(若签约主体为口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送邮件到koubei.jiesuan.data@service.koubei.com)。 邮件内容需提供: 1)申请原因(如:因是自然人无法提供发票,特申请无票结算);2)支付宝账号;3)账单编号;4)账单金额;5)开放平台返佣账单截图。 **2、发票信息提交后发现写错了,能更改吗?** ——发票状态在“待邮寄”、“邮寄中”、“已驳回”时可以修改,路径:服务商中心—发票管理—发票详情—修改发票信息。 **3、开具的发票类型有什么要求** A:需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A: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无一般人纳税人资质的可去当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 其余税率均无效,现代服务业不适用17%和11%的税率。 **5、无法提供发票或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处理?** 可以直接在开放平台-运营中心-服务商代运营-协作费管理-账单管理-选择结算,其中发票信息填写时可点“切换发票类型”选择对应的发票类型,选择正确的发票类型后提交。 ![](https://img.kancloud.cn/d8/51/d8515b7b91d587de6abeb994e3b538d8_617x560.png) 备注: 1、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将会扣除申请结算金额的7%后进行协作费结算。 其他类型发票或无票将会扣除申请结算金额的32%后进行协作费结算 2、个人账户签约的服务商无法提供发票,需服务商发送邮件到fanyong@alipay.com, 邮件内容要求如下: 1)申请原因(如:因是自然人无法提供发票,特申请无票结算); 2)支付宝账号; 3)账单编号; 4)账单金额; 5)开放平台返佣账单截图。 处理时效:每月处理一次,发送邮件后的次月月初处理; **6、发票提交后多久会结算款项?** 发票不同的状态,进度说明: 发票已提交:指已在前台提交发票,等待服务商寄送或已寄送等待收票; 审核中(已收票):指发票审核组已收到发票,正在审核中;(收到发票->审核完成:1-2个工作日) 已审核:发票已完成审核,等待税务认证;(审核完成->税务认证通过:1-5个工作日)  已驳回:发票被驳回,驳回原因可查看驳回备注; 已认证:发票已完成认证;(认证->打款:3-7个工作日)  已撤回:发票记录已撤回; 已作废:发票已作废。 **7、怎么样可以享受‘快速付款’服务?** 1.服务商的单份月度账单应结算协作费金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可享受如下“快速付款”服务: (1)在服务商账单生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宝会将该账单中应结算协作费金额的70%先行结算给服务商; (2)在服务商向支付宝全额提供该账单应结算协作费金额对应的合格发票后,支付宝会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应结算金额结算给服务商。 2.服务商连续4个月未能足额提供合格发票,视为服务商未提供合格发票,则: (1)支付宝有权中止上述第1条约定的“快速付款”服务; (2)支付宝有权要求服务商承担未开票给支付宝造成的税费资损(等额于单份账单应结算金额的32%),并直接从服务商后续的未结算账单中予以扣除。 3.若服务商的单份月度账单应结算协作费金额小于3000元,对应协作费结算仍按服务商与支付宝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